四川在线记者 寇敏芳

  日前,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修订稿)》,聚焦自然资源领域工程类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参考驾照管理方式,增加不良行为扣分,旨在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工程质量,维护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市场秩序。

  新修订的《办法》中,明确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与项目相关人员在线关联锁定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避免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转包和违法分包,推动提升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质量;明确持续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每2个月全覆盖检查的“双月查”行动,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将串通投标、行贿、弄虚作假等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的不良行为纳入扣分范围,有效防范市场主体通过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和借用资质非法获取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切实维护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市场秩序。

  2017年以来,我省在全国率先创新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信用体系,常态化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实现了地质灾害防治市场主体、从业人员、工程项目全程在线监管。

  2020年1月,《办法》出台,截至目前,已有344家地质灾害防治作业单位、11609名从业人员等共计70万余条数据纳入信用管理平台。省自然资源厅已对119家市场主体的240次不良行为进行了惩戒,对42家市场主体的良好行为,进行了信用加分激励。监管范围覆盖我省6473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和危险性评估项目全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