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医保局官网获悉,近日,四川省医保局发出通知,将29种药品纳入医保支付标准试点范围,原则上四川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由医保基金支付试点药品费用时,均适用通知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

  ▲纳入医保支付标准试点的29种药品

  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是医保基金结算药品费用的基准。参保患者使用价格不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医保基金和患者以实际销售价格为基础,按统筹区政策规定分担。参保患者使用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行承担,支付标准以内部分由医保基金和患者按统筹区政策规定分担。

  对纳入医保支付标准试点范围的药品,医保基金按照药品说明书支付。上述支付标准试点政策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期间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红星新闻记者 彭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