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四川乐山公安发布消息,近日成功破获一起特大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12人,收缴涉案野生兰花2万余丛(10万余株),涉案金额高达200余万元。
![查获的野生兰花](http://n.sinaimg.cn/sc/crawl/124/w550h374/20220525/4442-44a08ff277f7004d7173fcf5da7c46bc.jpg)
据了解,2021年9月7日,我国将兰花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切实加强了对野生兰花资源的保护。案发后,乐山市公安局多部门通力协作,该市森警支队带领沙湾区公安分局森警大队在“磐石一号”专项行动中,成功破获以犯罪嫌疑人兰某某、何某某为首的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查获的野生兰花](http://n.sinaimg.cn/sc/crawl/92/w550h342/20220525/eaba-a39eedef7ade206102129c86ee21b4d7.jpg)
目前,该案已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12人,收缴涉案野生兰花2万余丛(10万余株),涉案金额高达200余万元。乐山警方表示,此案是四川省首例成功告破的破坏野生兰花的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也是全国缴获野生兰花数量最大的案件。
![嫌疑人被抓获](http://n.sinaimg.cn/sc/crawl/716/w480h236/20220525/6cc3-b45cccda60026020052841a162f36384.png)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红星新闻记者 顾爱刚 图据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