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马梦飞

  6月30日,记者从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宣贯活动政策吹风会上获悉,《实施办法》修订草案顺利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

  会上,四川省经信厅二级巡视员李文莉介绍,近年来,随着四川省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结构发生较大变化,中小企业所处的内外部环境日趋复杂严峻,生存与发展压力不断加大,原《实施办法》已不能适应新时期促进四川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为确保法制统一,在新形势下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及时按程序启动了《实施办法》修订草案起草工作。

四川省经信厅二级巡视员李文莉四川省经信厅二级巡视员李文莉

  具体来看,《实施办法》的修订,全面准确贯彻了中央和省委支持中小企业的方略和部署,在新形势下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与原《实施办法》相比,草案在多个方面进行加强。

  进一步明确法规贯彻落实责任主体。涉及中小企业管理工作的部门众多,草案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的职责予以明确,同时,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有利于统筹各方面力量共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进一步规范财政支持。明确省级财政安排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并对专项资金、发展基金的支持对象、支持方向予以明确和规范。

  进一步强化融资支持。针对长期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草案从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扩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等提出系统性规定。

  进一步加强创业创新扶持。明确积极培育各类创业主体,落实相关扶持政策;从产学研用合作、专精特新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进一步助力企业拓展市场。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大企业与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帮助中小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和参与区域协同发展等,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针对涉企服务体系、机制不健全,服务内容和品质有待提升问题,提出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贴近企业需求拓展服务内容等。

  据统计,近年来,四川各类市场主体蓬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力不断增强。截至2021年底,全省市场主体总数突破770万户,同比增长11%,各类企业211.96万户,其中绝大多数为中小企业。

  因此,“《实施办法》的修订施行,对提振中小企业信心、汇集各方面力量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李文莉说,随着四川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中小企业的发展将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