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成员及分工:以刘海某为首,弟弟刘春某、弟媳安某某、朋友王廷某等8人为主要成员,集“收购、生产、运输、销售”全链条于一体。

  造假手法:从各酒店、饭馆等地回收来旧酒瓶,再购买一些仿冒外包装材料、散装白酒及其他普通白酒,根据不同酒的味道,按照一定配方进行勾兑灌入酒瓶,冒充五粮液等名酒。

  7月14日,四川省甘孜州丹巴县公安局通报,日前,该局破获了 “以刘海某为首的重大制售假冒品牌白酒”案,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上网追逃2人,捣毁生产、包装、存放制假售假窝点8处,查获假冒各类品牌白酒1600余瓶,大批假冒各类名酒外包装,制假工具若干,扣押涉案车辆5台。

嫌疑人指认犯罪现场嫌疑人指认犯罪现场

  案中有案:

  无证经营烟草

  牵出背后制售假冒品牌白酒团伙

  民警介绍,2022年5月24日,丹巴县烟草专卖局向丹巴县公安局移交一起涉嫌无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案件线索。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位于丹巴县章谷镇光明路“丹巴县某尚酒类经营部”涉嫌无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行为,现场查获非法销售各类烟草商品及销售账目、票据,经营部负责人李某(女)具有重大嫌疑,经进一步侦查发现该经营部还有销售假冒品牌白酒行为,但李某拒不配合调查,致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为使案件打开突破口,侦查人员对所搜集的账本、票据和微信转账记录等线索信息一条一条进行核实调查、分析研判。在侦查人员对李某一笔转账记录核实过程中,侦查人员获得李某在城区某地租有一房屋,作为仓库用于堆放货物的线索。

  侦查人员立即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一同前往该出租房进行检查,在李某所租赁的出租房屋内现场查获大量国窖1573、五粮液、五粮春、舍得等各类名酒100余件,经鉴定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案金额高达43余万元。

  鉴于案情重大,丹巴县公安局随即成立专案组,辗转成都、绵阳等地开展外围摸排和循线追踪,经过一个多月的蹲守、跟踪、贴近侦查,一个以刘海某为首,弟弟刘春某、弟媳安某某、朋友王廷某等8人为主要成员多地互通、分区分工为特征,集“收购、生产、运输、销售”全链条于一体的制售假冒品牌白酒“亲友式”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犯罪嫌疑人刘海某和其弟刘春某都有制假售假酒类犯罪前科,反侦察能力较强。团伙成员在各个环节之间采用单线联系,有自己的运输工具,分散仓储存放,现金交易,专人送货上门,作案手法专业。”专案组民警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