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见习记者 罗石芊
“请问你前天卖的猪肉多少一斤?”“28元左右吧”
“昨天呢?”“差不多就这个价格”
“你再好好想一下,昨天到底卖得多少钱一斤?”“昨天不是我卖的,我不清楚。”
8月31日,在凉山州西昌市长安农贸市场,封面新闻记者记录下了凉山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某鲜肉店老板的对话。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8月30日,西昌市区实行全域静态管理。为避免疫情期间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凉山州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严禁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的通告》(下文简称《通告》),要求经营与人民群众日常相关的米、面、油、肉、蛋、奶、蔬菜等生活必需品进行明码标价,对于哄抬物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从快从严处理。
“临时”员工卖出35元一斤猪肉
连续盘问后商贩露破绽
8月31日,伴着淅沥小雨,长安农贸市场仍有少许低风险区市民穿梭在各家蔬果肉类门店当中。摊前,各类商品的价格标注在各式各样的板子上。
跟着执法支队副队长陈道明的步伐,穿过重重“肉摊”包围,在鲜肉区的角落,执法支队找到了被市民举报的鲜肉店。
8月30日,一名西昌市民向12315举报,称该鲜肉店以每斤35元的价格销售猪肉,有随意加价的嫌疑。收到举报后,执法支队开始进行调查,并于31日前往商铺取证。
“你把当天销售的那个人喊过来,我们了解一下情况。”在肉店店员否认其销售行为后,陈道明便要求当天在场的店员赶到现场。经过询问,店员承认确实有过以30元左右一斤的价格销售鲜肉的行为。但她一再表示,她只是当天人手不够临时过来帮忙的,价格高则是因为进价高。
“你前天的猪肉进价是多少?”“我不知道,每天都不一样。”
“那你把进价单给我们看看吧”“我没有。”
“付款记录总有吧”“我们都是记账,我没有。”
面对陈道明和队员连番盘问,这位“临时”店员的回答显得有点慌。但那张关键的进价单,依旧迟迟没有交出来。这时,陈道明提出要检查店铺近三天的采购单据。
店家拿出几张票据,但唯独8月29日的购买商与近两天都不太相同,这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怀疑,在问询的过程中,“临时”店员突然站出来说,都是她的责任,和店铺无关。
“我们现在追究的是老板的责任,是店铺的问题。”执法人员严肃告知该店员后,店员瞬间沉默了。
现场核查情况后,由于店家无法提供进货单据,执法人员按要求下达限期提供证据材料的文书后,通知当事人稍后到单位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