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4日凌晨,四川德阳什邡市街头发生一起车祸,一辆保时捷闯红灯后与两辆出租车相撞,导致1人死亡,4人受伤,3车受损。事发后,保时捷驾驶员刘某弃车逃逸。2022年6月,什邡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六年。

  据了解,肇事保时捷系刘某租来的车辆。在事故中,保时捷也受损。事后,保时捷所属公司成都畅远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远公司)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支公司(以下简称“人寿财保青羊支公司”)告上法庭。但保险公司认为,司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身亡后逃逸,公司不承担商业险保险责任。

↑事故现场↑事故现场

  什邡法院一审认为,人寿财保青羊支公司拒赔理由均不成立,该公司未做到免责提示,应当依照机动车财产损失险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判决该保险公司向畅远公司赔偿35.5万余元。对此,保险公司不服,上诉至德阳中院。

  11月27日,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德阳中院已审理此案,并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回放:

  保时捷超速闯红灯连撞2车

  1死4伤,肇事司机一审被判6年

  2021年12月14日凌晨,四川德阳什邡市街头发生一起车祸,一辆超载、超速的保时捷闯红灯后与两辆出租车相撞,事故导致1人死亡,4人受伤,3车受损。

↑事故现场↑事故现场

  事发后,保时捷驾驶员刘某弃车逃逸,受伤的哥蒋某某被送医后经抢救无效身亡。逃逸30多个小时后,嫌疑人刘某被什邡警方刑事拘留。之后,什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刘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2022年5月和6月,该案在什邡法院两次开庭审理。什邡法院审理认为,2021年12月14日凌晨1时43分许,刘某饮酒后驾驶核载人数为2人的小型轿车搭乘张某某等3名乘客,从什邡市某烧烤店出发沿蓥华山路北段,由什邡广场方向往昌禾中心方向行驶。行至蓥华山路北段与通站东路交叉路口处,在灯控状态为红灯时通行,与蒋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后,又与黄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三车受损,致张某某等4人受伤、被害人蒋某某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刘某弃车逃逸。次日15时许,被告人刘某在其亲属陪同下投案。经鉴定,刘某驾驶的小型轿车事发前的行驶速度大于105km/h,小于111km/h。刘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6月28日,什邡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