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钟晓璐

  男子盗走电动自行车迅速销赃,路过行窃地时,看到警方正在调查此事,担心此事暴露,他便准备回去将车赎回,结果被民警逮个正着。近日,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颜某某盗窃罪一案,被告人颜某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2022年9月19日凌晨5时许,颜某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来到崇州市一烧烤店门前,趁无人之际,他将门口停放的一辆灰色二轮电动自行车搬到自己的三轮车上盗走,并以700元的价格销赃。

  当日下午5时许,被告人颜某某看到被盗商铺门口有警察调查。他害怕自己的盗窃行为暴露,便前往销赃的车行,准备赎回已卖出的二轮电动车时被民警挡获。经鉴定,被盗的二轮电动车价值2016元。

  记者在案件审理中了解到,被告人颜某某偷车的理由竟因为烧烤店职员意外去世,二轮电动车放在店门口两天了也无人问津,便动起了歪脑筋,自认为将车偷去卖掉也不会有人过问,最终实施盗窃,犯下错误。

  法官提醒:财物的所有人去世,其遗留的财物并不是无主物。本案逝者的遗物,也应由其法定的继承人处理。擅自盗窃他人的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必然会受到刑事追究,切莫贪便宜而因小失大。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临近年关,注意防范偷盗行为,保障自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