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西安电视塔附近的众多楼盘。资料图  张一辰 摄图为西安电视塔附近的众多楼盘。资料图  张一辰 摄

  中新网西安3月31日电 (记者 张一辰)31日凌晨,西安市住建局发布《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房地联动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规定,住房限购区域内,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且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二手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满5年的方可上市交易。

  此为自2018年3月以来,西安迎来的第四次房地产市场调控新政。通知在土地出让、限购、限售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以进一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切实促进西安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提到,结合城市发展、人口流入、住房库存等因素,合理确定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科学调节供地节奏。每年一季度,发布本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和存量住宅用地信息,稳定土地市场预期。全市商品住宅用地供应总量年均增长20%以上。

  从西安市外迁入该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须落户满1年,且在该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退役军人、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除外)。

  通知明确,住房限购区域内,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且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二手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满5年的方可上市交易。而此前,在商品房买卖方面,原先西安市执行的是新商品住房网签合同满3年、二手房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西安官方表示,市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指导监督职责,市住建局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履行“稳房价、稳预期”指导责任;市资源规划局要履行“稳地价、稳预期”职责,保证商品住宅用地供给;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等部门要履行好“一城一策”房地产调控相应职责,确保将房地产调控城市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