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行陵园的合同。新京报记者 程亚龙 摄太行陵园的合同。新京报记者 程亚龙 摄

  卫辉市所属的新乡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称,公益性墓地主要是本乡镇的人员在此下葬,即使收取费用,也只能收取金额很少的管理费。

  4月6日,卫辉市民政局殡葬管理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太行陵园确实属于公益性公墓,根据民部部门的相关规定,公益性公墓不允许以经营为目的,且不能对外地人销售。对于太行陵园目前在销售的情况,其建议记者联系领导反映,但记者通过其给予的电话拨打三次,均无人接听。

  新京报记者走访卫辉市西山生态园林陵园、龙居山陵园、西陵福寿园、龙泉陵园等经营性公墓对比发现,太行陵园的售价与这些经营性陵园价格不相上下。

  2014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的通知》显示:农村公益性公墓是为当地农村村(居)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服务的,实行墓地实名登记,不得向其他人员出售或提供墓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承包经营。

  墓穴买卖合同变捐款回赠协议

  除了生态园变身“公墓”、公益公墓变营利性公墓,还有未获批销售的墓园,打着捐款回赠的名头销售墓穴。

  在山西省运城市,一家名为“天秀陵园”的公墓正在对外销售。企业宣传资料显示,该陵园位于城区30公里外的中条山,手续齐全,一期占地300余亩,设有德孝园、佛圣园、民族园等。

  3月29日,新京报记者刚进入该园区,门口的销售人员向记者介绍,“墓地价位从2万元到10多万元不等。”

  在紧邻园区入口左侧的区域,整齐排列着的200余处墓穴,每处墓穴占地1.5平方米,“这是最便宜的,包含碑石的费用,共两万多元。”沿着园区的主道继续向陵园背靠的中条山走,可见道路两侧成排的松柏树后是成片的墓碑,墓穴的单价也逐渐上涨,至陵园最深处一处佛像脚下,单个0.5平方米的墓穴,售价10万元。

未取得公墓经营许可证的运城市天秀陵园,已售出上万处墓位。新京报记者 程亚龙 摄未取得公墓经营许可证的运城市天秀陵园,已售出上万处墓位。新京报记者 程亚龙 摄

  走访中,记者对园区内多个墓碑上未刻字的墓穴询问,得知都已经出售。销售人员称,天秀陵园从2007年开始建设销售,至今已售出约3万处墓穴,下葬六七千人。

  该园张姓负责人介绍,陵园手续齐全,购买墓穴签订合同并可开具发票。而对方最终展示给记者的发票,却是一份盖着公章的收据。墓地买卖合同,则成了一份物权合同:乙方缴纳功德乐捐款,甲方回赠一处墓地为标的物。

  新京报记者查询发现,天秀陵园的销售方运城市天秀生态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并不包括“墓穴销售”等。那么,销售人员口中所谓手续齐全,是否属实呢?

  3月30日,运城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称,天秀陵园只取得了省民政部门允许的建设手续,但并未批准其经营,正在要求其补办相关手续。

  当新京报记者表示目前其仍在销售时,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个跟你没关系,你可以到手续齐全的陵园购买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