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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应急管理局督导煤矿企业货运出矿车辆源头治超工作

2024年02月05日 10:08 新浪四川城事 

  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三大行动”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23〕90号)要求,日前,市应急管理局对煤矿企业货运车辆源头治超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督查,督导组抽查了高新区、大竹县、开江县、渠县4个县(区)部分煤矿企业,现场查看了出矿车辆称重电子地磅、视频监控系统等重点设施设备,查阅了相关制度建立和《规范装载承诺书》签订情况,并提出了工作要求。

  一是建立规范装载机制

  各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煤矿货运装载行为进行监管,督促煤矿切实履行车辆合法装载的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签订《规范装载承诺书》,对煤矿企业装载行为实行承诺约束。

  二是严格计重运单管理

  煤矿企业要按要求安装完善视频监控系统、货物装载称重设备,确保定期计量检定合格。严格执行出矿计重和运单管理制管理,不得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矿,货物运单应载明车辆号牌、所属企业、车型、限载标准、货物品质、货物重量、起运地、送达地、驾驶员信息等。

  三是强化违法违规查处

  各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煤矿企业的巡查检查,对违法装载行为进行查处。对路面执法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经核实为煤矿企业货运出矿车辆的,由各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四是切实深化信用管理

  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煤矿企业出矿货运车辆相关责任主体(煤矿企业、运输企业及其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货运车辆和驾驶员),各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依法对其实施联合惩戒,纳入信用管理,并将有关信息抄告车籍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来源:达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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