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赵紫萱

  7月3日,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四川天府新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关于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关于臭氧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市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通告的相关规定,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要求,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交警支队决定,在新区已开通的电子警察设备上,增开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或重污染天气预警时交通违法行为抓拍,于2023年7月12日正式开通运行。

  开通运行后的电子警察设备,将在成都市发布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或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对违反限制或禁止通行规定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实施证据抓拍,并依据相关法律法令对违法车辆实施记分及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