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近日家住成都锦江区的童浩反映称,他今年7月份在某闲置品交易平台商家买了一款114100元的“宝珀”手表,之后发现这款手表与该系列正款手表月相窗口外观存在明显差异且材质也不同,经过厂家和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表盘疑似假冒。
童浩以消费者名义提起诉讼,要求卖家退还表款的同时,承担三倍惩罚性赔偿。对此,卖家说,自己只是一个买卖二手手表的,不存在“知假卖假”“假一赔三”要求不能接受。目前,该诉讼已被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受理。
11万元二手手表是“李鬼”?
消费者采取措施固定证据并起诉
童浩介绍,今年7月份他在某二手闲置品交易平台上,购买一款“宝珀/Blanopain 经典系列6639A-3631-5”手表,价格114100元。该商家以史先生的名义注册,由南京xx礼品有限公司实际运营。
7月16日,他收到了商家发来的产品,但收到之后发现,产品有假冒嫌疑,于是找到商家反馈。在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中,童浩提出,“xx,这个表他们鉴定完就是假盘。”一名备注为xx缘超的男子回应称,“知道了。”
“那这个怎么解决呢?”童浩继续发问。这名男子回应称,“你想怎么解决呢?”童浩提出退表退钱并补偿自己一部分,但该男子表示退表退钱可以,对赔偿一事并未直接给出回应。
童浩在收到手表之后,将手表送至一家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在发现手表有问题之后,他又找到商家和该礼品有限公司共同委托了一家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手表鉴定,鉴定机构最后出具的鉴定意见显示:“盘面非原厂状态”“表盘、表带非原装”,但卖家对这一鉴定结论不予认可。
童浩选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退表退款的同时,按照手表价款的三倍赔偿,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已经受理该案。
是否假冒和消费欺诈?
买卖双方各执一词
在起诉书中,童浩提出,卖家通过闲置品交易平台开设网店、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销售广告的手法,实质是通过信息网络以营利为目的专职销售手表,属于“经营者”;卖家在拥有丰富专业知识的情况下,隐瞒手表重要功能部件为假冒产品的情况,故意欺诈买家以远高于实际价值购买涉假冒手表,这就是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记者梳理发现,在二手交易平台上,xx名品的店家介绍为“xx名品,南京实体店,主做二手表回收寄售维修保养翻新,手表房产抵押等业务。”其全部在售商品中,有多个名牌手表在售,并标注了专柜价和现价的区别。
童浩提出,由于目前鉴定报告中显示这款手表前圈有磕伤、打磨痕迹,而表盘、表带非原装,那么商家就属于隐瞒了实际情况和表盘等重要部件的信息,属于欺诈消费者,他提出退货退款并“假一赔三”。
对于这个要求,卖家史先生却有不同看法。在其与童浩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史先生两次表示“退表退钱可以”,对于童浩提出的赔偿,史先生未直接回应。
商家回应: “假一赔三”要求不合理
9月20日,封面新闻记者也与史先生取得联系。对方告知,关于消费者购买的宝珀手表表盘疑似假冒一事,他已经和童浩沟通协商过多次,“对方表现出的态度就是不配合,我们愿意退货退款,但他非要三倍赔偿,我觉得不太合适。”
史先生告诉记者,这款手表在出售之前,他们在某个检测认证中心进行了检验,检验结论为:“送检样品符合品牌/制造商公示的技术信息和工艺特征”。他表示,在经过确认手表没有问题之后,他们才出售给消费者。
史先生说,童浩购买的这款手表,在专柜价格原价是30多万,现在童浩花了11万元买走,除了表盘、表带存在争议之外,其余都是货真价实。
他还举了一个售卖二手车的例子:“假设我们作为一个二手车中间商,如果有人来买车,我们肯定是拿得出检测报告和手续的,并且手表和卖车一样,我们也需要向上家去调货,但是现在,消费者买了车之后,就拿到4s店去问,然后说这个车不是原装的,还要赔偿类似一辆新车的价格,你觉得合适吗?”
记者注意到,童浩在起诉书中要求商家退还购表款项114000元、办理退表手续,赔偿其购表款的三倍(即342300 元)作为惩罚性赔偿。
目前,该案将于近期开庭。
(为保护受访者隐私,文中童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