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桥、古寺、古塔、石窟造像……在四川成都,只要用心在乡间寻觅,便能与这些承载历史和乡愁的古迹不期而遇。

  然而,散落乡间的不可移动文物普遍面临价值发掘不够、保护不到位、不当修缮、人为破坏等问题。为此成都市检察机关展开专项监督,用公益诉讼为它们“站岗”。

  “请你们去看看我家老屋附近的龙凤桥,破损得严重,太可惜了。”2023年7月,成都邛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霞在大同镇调研文物保护工作时,龙潭村村民陈发良提供的线索引起了她的注意。

  一条小河上,一座石拱桥被一米多高的荒草覆盖,桥面破损严重。但仔细端详不难发现它造型独特,是川西地区极为少见的单孔拱桥,桥孔顶点离水面有6米多,桥身两侧还有雕工精美的龙头凤尾。

  这是2023年11月拍摄的位于成都邛崃市大同镇龙潭村的龙凤桥。新华社记者吴光于 摄

  过去这座桥是龙潭村村民去往大同镇的必经之路。20多年前,随着通村公路的修通,人们出行不再依赖它。2019年,由于土地整理,村里七成村民搬到了镇上,走这座桥的人更少了。“这座桥是龙潭村的象征,如果有一天桥没了,这个村子也没有痕迹了。”陈发良说。

  邛崃市人民检察院随即成立公益诉讼办案组,查明龙凤桥建于1878年,系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但因地处偏远,未对其文物价值进行过系统性发掘,因此没有纳入文保单位,长期未予修缮。随后,邛崃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负有保护责任的邛崃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大同镇人民政府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检察院还邀请文物专家到现场勘查,专家一致认为龙凤桥具有较高文物价值。据此,检察院向邛崃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大同镇人民政府公开送达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将龙凤桥纳入文保单位论证、开展文物修缮。

  2023年8月28日,龙凤桥被公布为邛崃市市级文保单位,大同镇人民政府与邛崃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共同筹资修缮。近日,记者在龙凤桥边看到,古桥修缮工作已经完成。

  “文物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有交叉。检察机关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推动行政监管、法律监督、公众参与等形成合力。”赵霞说。

  如今,成都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推动强化了一大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作。在公益诉讼“站岗”下,邛崃市石塔区苏维埃政府旧址、文君井、回澜塔及部分石窟造像,崇州市钻佛岩摩崖石刻造像,成华区孟知祥墓等完成了文物修缮和环境整治。(记者吴光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