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范芮菱
7月1日起,8项公安交管便民新措施实施。其中,关于优化驾驶证重新申领考试科目的新措施,相比之前变化在哪?有哪些注意事项?
新措施明确,对小型汽车驾驶证因逾期三年未换证被注销,申请人重新申请原准驾车型驾驶证的,将原来需要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调整为科目一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不需要再参加科目二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这也意味着,群众今后申领驾驶证会更加便捷。
这项新措施适用于哪些情况呢?
成都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措施适用于原准驾车型包含小型汽车(C类)驾驶证因逾期三年未换证被注销,具体包括以下四类情形。一是小型汽车驾驶证被注销的,申请恢复原准驾车型;二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被注销的,申请恢复小型汽车驾驶资格;三是包含C6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被注销的,申请恢复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资格;四是包含C6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被注销的,申请恢复C1、C6准驾车型或者C2、C6准驾车型。
在考试规则上又有哪些新变化?
记者了解到,业务成功受理后,申请人只需完成科目一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不需要再参加科目二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包含C6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被注销的,申请恢复C1、C6准驾车型或者C2、C6准驾车型,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值得注意的是,7月1日前已报名注销恢复资格考试还未参加科目二考试或者科目二考试未通过的,不再需要参加科目二考试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7月1日前报名注销恢复资格考试已通过科目二考试、未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或者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未通过的,不再需要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