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李欣忆 王若晔
4月19日,省政府正式公布四川传统村落名录,成都市青白江区姚渡镇光明村等1165个村落被列入名录。
《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明确,四川传统村落是指形成年代久远,拥有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文化遗产,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能较完整体现传统风貌、民族或者地域文化特色的村落。
据统计,全省1165个四川传统村落中,成都平原地区239个,占比20.52%;川东北地区295个,占比25.32%;川南地区180个,占比15.45%;攀西地区37个,占比3.17%;川西北地区414个,占比35.54%。
2013年以来,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省级部门先后组织评选公布了四批“四川省传统村落”,为申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四川乡村传统文化奠定了基础。
2020年,省人大制定出台《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该条例是全国少数几个保护传统村落的省级地方立法,被省人大列为立法样板,为乡村振兴、留住乡愁记忆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2022年,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要求,住建厅会同省民族宗教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组织开展了“四川传统村落”全面清理核查和申报审查工作。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