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内,欠款从5000元到550万元,张女士深陷“裸贷”风波,不堪重负要自杀……据张女士的父亲张先生称,她将自己手持身份证的裸照和视频发给了一个私人贷款平台,而平台为了催收贷款,将照片和视频肆意传播。
近日,因为张女士遭遇非法高利贷一事,关于裸贷的话题再次冲上了微博热搜,话题阅读量短时间内接近两亿。许多网友不禁发出疑问,平台为了催收欠款就可以将借款人的照片到处发布吗?借了非法高利贷可以不还吗?记者就网贷相关问题展开调查。
落网
嫌疑人非法高利放贷
据张先生称,张女士因迷恋网络赌博,越赌越凶,无力偿还赌资,想到了网络贷款。张女士在搜寻网络贷款平台的过程中,被一则广告吸引住了——贷款利率比较低,不用抵押,且放款快,额度小。张女士第一次借了5000元,实际到手只有3500元,5天还款,每天要还300元的利息。由于无力归还,嫌疑人团伙向张女士推荐“过桥借款”。“过桥借款”是短期借款,要求次日归还。
几个月内,张女士以“过桥借款”以贷养贷,资金漏洞越来越大。
当张女士签下共计550万元的借条后,贷款平台的王某等人就开始利用各种方式催款,连番“轰炸”张女士的手机,还将她的裸照与视频一次次发给她进行恐吓。后张女士不堪重负报警。4月初,浙江绍兴越城警方锁定了嫌疑人张某、闪某和王某,迅速到河北廊坊一出租屋将3人抓获,现场查证涉及借款对象50余人,涉案金额上百万元。
据犯罪嫌疑人交待,他们从2022年初开始在网络打广告吸引像张女士这样的贷款人,以年化超2000%的高利非法放贷,造成多名贷款人不堪重压离家出走、精神抑郁等,社会影响恶劣。
目前,这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诈骗罪以及催收非法债务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调查
网上存在大量贷款平台
5月9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在很多App和短视频平台上,充斥着大量网贷广告和进入端口。“额度高、利息低、手续方便、放款快”几乎是这些网贷平台的共同口号。
“急用钱还在拆东墙补西墙吗?找亲戚朋友借,还得看人家脸色,为什么不试试这款贷款呢,申请方式特别简单,点击视频下方链接,输入手机号和身份信息就能申请了。最高额度20万元,5分钟到账。”这是某短视频平台上的一则网贷广告。记者看到,视频底部介绍写着“不要亲友号码!我借了170000元,不面审,0抵押,可分12期慢慢还”视频观看完以后就进入到官方申请界面,记者点击进去看到,“最高可借200000元,最快5分钟放款,可分12期,利率低至7.2%起(以审批为准)”等宣传语。
记者浏览了多个贷款平台的短视频后,在其中一条视频下留言“急需 10000元,有人帮吗?”没过一会儿,记者收到了十几条私信,向记者推荐各种网贷平台。
解读
高利贷和砍头息不受法律保护
四川闻思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徐鹏向记者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我国贷款利息最高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规定,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故砍头息也属于无效约定。
借了非法高利贷可以不还吗?
徐鹏谈道,《规定》第二十五条明确,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这意味着民间借贷最高年化利率是订立借款合同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这个标准都属于非法,法律不予认可,借贷方也可以拒付超出的利息部分。
“通常情况下,借贷本金肯定是要偿还的,但当约定利息超过法定标准,超过部分可不予支付。”徐鹏说,已经支付的超法定利息标准部分可以冲抵尚未还清欠款的本金或利息,若本息已还的可以要求返还多支付的利息。
以裸照威胁借款人涉嫌多项违法
徐鹏表示,嫌疑人通过网络发放套路贷,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因此,犯罪嫌疑人大肆传播张女士的裸照,既构成民事侵权,情节严重的还涉嫌侮辱罪。用私密照片威胁他人索要财物的,涉嫌敲诈勒索罪。
网贷乱象为何屡禁不止
在徐鹏看来,严管之下,很多机构和平台仍对违规网贷铤而走险,根本原因是暴利所致。一方面,正规金融机构对借款人资产、信用等方面的审核要求较高,一些中小企业和个人无法及时得到贷款,存在需求;另一方面,平台的分散性和手段的隐蔽性,让监管机构很难将此类违规、违法行为完全清理干净。
北京己任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龙非表示,这类含“无抵押、无担保、无征信、低利息、放款快”等内容的网贷广告,实际上又包含“砍头息”等各类费用的,已经涉嫌虚假宣传。此外,有的网贷平台可能根本不具备放贷资质,涉嫌违规营销金融产品,部分平台还涉嫌侵犯用户个人信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进一步加强监管和开展集中整治。
声音
如何防范网贷套路和陷阱?
实际上,近年来我国对网贷乱象问题高度重视。2019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网络借贷不实广告宣传涉嫌欺诈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风险提示》,同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规范网贷行为。在此前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套路贷”“高利贷”也是被重点打击的对象之一。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谢澍指出,对于网贷平台的监管,应当以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规范化、常态化的数据共享机制为基础,使得各监管部门得以共享网贷平台的相关金融数据,进而对其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研判。
同时,警方提醒,办理贷款应选取有正规资质的金融机构,如发现遭遇“套路贷”“裸贷”,要避免因一时冲动直接与对方产生暴力对抗,同时尽可能完整地保存相关证据,尽快向警方求助。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要通过网络上不正规的借款渠道去借款。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