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可在追求变美的过程中,有的人花了钱反而还遭了罪。市民吴女士前不久遭遇的美容经历,让她至今都后悔不已。吴女士这次美容发生了什么?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事情的经过。
6月14日上午,记者在位于市河东新区的伊美奢美容馆见到了正在和店家协商的市民吴女士。
据吴女士介绍,她今年5月31号在该美容店做美容项目时,工作人员给她推荐了一款推广价为499元的“大吸收”项目。工作人员告诉吴女士,做该美容项目要使用两款面膜,其中一款面膜有舒缓镇静功效。
“做的过程中敷了面膜,第一款是敷半个小时,第二款敷大概十多分钟后,我感觉我的脸有点麻木,嘴皮开始发麻。”吴女士回忆到。
吴女士感觉脸部不适后,将情况告知了工作人员,随后,吴女士在美容中心工作人员陪同下,前往遂宁市中心医院进行了相关检查。据医院出具的病例记录显示,吴女士右眼眼睑稍红肿,右眼结膜充血,角膜上皮点状浸润,眼底窥不清,诊断结论为眼化学性烧伤。
眼睛受伤后,吴女士也多次与美容店进行沟通。由于双方就受伤原因、赔偿问题等相关事项,多次协商没有达成一致协议。
吴女士表示:“我只是要求美容院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我受伤是事实,应该得到合理的赔偿。”
在当天的采访中,记者看到,该美容店的营业执照显示其经营范围为生活美容服务,该店的《卫生许可证》显示许可项目为美容。对吴女士眼角膜受伤的情况,该店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法律途径划定责任进行赔偿,同时,也坚持店内开展的美容项目未超范围营业。
该美容店店长梁女士表示 :“吴女士这个事情我们是要负责的,走正常法律程序,法院判决多少我们就赔偿多少。当然我们也私下协商过私了,但是她报的金额确实我们不能接受。”
吴女士的事件将如何解决?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应该怎样维权?我们将持续关注。
(全媒体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