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先生夫妇于2014年在老家四川三台县领取了一套安置房,在简单办理过水电气的入户和安装后,两人便外出打工。

  时隔多年,2022年12月,夫妻俩回家后发现,自家房屋门锁被更换,里面还住着一对陌生夫妇,房内原有的生活用品被丢弃。更令人不解的是,魏先生夫妇多次交涉,对方仍拒绝腾退房屋。

  今年4月,魏先生和妻子向三台县人民法院起诉。经了解,这对陌生夫妻是赵某和许某二人,因开发安置房屋项目的建筑公司欠其材料款,以为自己占据该房就可以督促开发公司及时了结经济纠纷。

  后经法院调解,赵某夫妇将房屋归还魏先生夫妇正常使用。同时,赵某已向三台县人民法院潼川人民法庭递交起诉状,向开发商索要材料款,其诉讼请求已获法院受理。

▲三台县人民法院▲三台县人民法院

  离奇遭遇:

  夫妻打工回家发现门锁被换

  家中住着的两个陌生人拒绝腾退

  2014年,魏先生夫妇获得一套安置房。由于家庭经济不富裕,夫妻俩只办理了水电气的入户和安装,房间内只有较为简单的生活设施。随后,两人便外出打工。

  2022年5月,夫妻俩时隔8年回到三台县。来到自家的安置房时他们大吃一惊:房屋大门竟被他人用钢筋焊住,无法回家。无奈之下,魏先生拨打了报警电话,随后民警和社区干部来到现场,一起打开了大门。

  在家没住几天,魏先生和妻子又外出了。2022年12月,他们再次回家时,发现房屋门锁竟然被换了,而且自家房内原有生活用品被丢弃,变成了他人的生活物品。夫妻俩只得再次报警。经警方调查了解,更换门锁的人为赵某、许某,二人系夫妻关系,许某在此居住,屋内放了大量二人的生活物品。

  面对魏先生夫妇的要求,赵某夫妇拒绝搬离房屋。此后民警、社区工作人员多次进行交涉,赵某夫妇仍拒不腾退,反而扬言“如果房主强行进入房屋,事情将无法善后”,并将其日常生活用品、家具、家电等遗留房内外出,拒不参与调解处理。

  无奈起诉:

  因开发商欠材料款两人占房居住

  经法院调解已腾退房屋

  由于赵某夫妇拒绝腾退房屋,魏先生和妻子只能借住在他人房屋内。明明是魏先生夫妇的房屋,赵某夫妇为何一直占用不还呢?

  多次协调无果后,魏先生夫妇提起了诉讼。今年4月,魏先生到三台县人民法院潼川人民法庭对赵某、许某二人提起了民事诉讼,请求法院调解或判令被告立即将房屋腾空返还给原告,并支付房屋使用费20000元/年(从2022年5月起计算至返还之日止)和财产损失5000元,共计25000元。

  受理该案后,潼川人民法庭及时对相关情况进行深入了解,主动与赵某、许某二人联系沟通。承办法官介绍,通过多次耐心细致地劝解沟通,他们了解到赵某夫妇占据该房原因是:其与开发安置房屋项目的建筑公司之间存在经济纠纷,以为自己占据该房就可以督促开发公司及时了结经济纠纷。实际上,其与魏先生夫妇之间并无纠葛。

  “就是开发商拖欠赵某的材料款,赵某想以此让开发商解决问题。”承办法官表示,了解清楚该事情起因后,他们从法律角度分别向赵某、许某分析了占据他人房屋行为的非法性,以及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还从情理角度告知他们的行为给魏先生夫妇造成了严重影响——他们只能长期借住他人房屋,正常生活无法保障。

  同时,承办法官告诫赵某夫妇应及时配合法院腾空所占房屋,让魏先生夫妇正常使用,取得房主谅解,并就如何用合法手段维权对二人加以引导,给予法律帮助。

  最终,双方当事人近日达成和解,赵某主动将房内物品搬离,将房屋归还魏先生夫妇正常使用,魏先生也向法庭递交民事撤诉申请。同时,赵某为维护自己权益,向三台县人民法院潼川人民法庭递交了向开发商索要材料款的起诉状,其诉讼请求已获法院受理。

  律师解读:

  二人侵犯房屋所有权人合法财产

  重者或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那么,根据本案情况,公民应如何保护个人财产?发生这种事情又该如何维权?开发商和赵某夫妇又违反了哪些法律?对此,红星新闻记者采访律师予以了专业法律分析解读。

  四川盛豪(绵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姜波表示,法律对物权的保护是绝对的,除物权所有权人(魏某夫妇)外,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都负有不得侵犯的义务。一旦侵犯,轻者我国民法典会让侵权人赔偿,治安管理处罚法会予以拘留,重者会受到我国刑法处罚,罪名为非法侵入住宅罪,符合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拒绝退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童伟表示,赵某夫妇侵犯了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财产。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开发商如果欠赵某夫妇材料款,赵某应当依法维权起诉,不应当占据私人的财产,因为这个房屋已经通过开发商移交给了所有权人,所有权人享有这个所有权利的全部权利,其他人如果要主张这个权利,非经法定程序是不行的。同时,赵某夫妇要维权,应该依法提起诉讼进行维权。

  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