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杜卓滨

  9月16日晚,一则特殊的寻人启事在四川乐山市民的朋友圈传播:寻找当晚在罗浮盛世小区5栋1单元,高空抛物的邻居。

  发布消息的汪女士称,当晚她11岁的孩子小徐,在该楼栋下玩耍时,被楼上抛下来的玻璃瓶划伤了小腿,报警后也没有找到伤人者。汪女士希望伤人者能主动站出来,同时也表示“如果没有人承认,我将起诉整栋楼的住户”。

  9月18日,罗浮盛世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当前他们除了配合警方调查外,也在四处走访,比对伤人的玻璃瓶,希望能尽早找出伤人者。

  高楼接连抛下玻璃瓶致多人受伤

  家属喊话伤人者主动站出来

  5栋1单元总共有32层楼,楼下有一个运动场,晚饭后业主们都习惯在这里散步消食。

  16日晚,小徐像往常一样,在运动场玩耍。

  汪女士记得,意外发生在20点40分到20点50分之间。“先是有一个玻璃瓶从楼上抛下来,砸碎后,伤到了一个年龄较大的阿姨。”汪女士说,住户们还没回过神,第二个玻璃瓶随即抛了下来,碎玻璃渣划破了小徐左小腿。

  乐山市中医医院检查后,于当晚22点08分开具病情介绍,称该伤口长度约4厘米,为皮肤裂伤,小腿活动未见明显异常,未见明显活动性出血,需要进行清创缝合术和破伤风治疗。同时建议患者休息3天。

  将小徐送往医院的同时,汪女士在通江派出所报案,请民警帮忙找寻伤人者,遗憾的是一直到9月18日,也没有收获。

  无奈之下,汪女士在业主群发布消息,希望伤人者能主动站出来。

  消息引起业主们热议,支持汪女士合法维权,也鼓励目击者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关心别人,就是关心自己”。

  伤人玻璃器皿疑似酸奶瓶

  物业称此前多次发生高空抛物

  在罗浮盛世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的记忆里,这不是小区第一次发生高空抛物。“之前没有伤到人,都是低楼层业主自己清理了。”9月18日,该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发后,他们四处走访,比对伤人的玻璃瓶,希望能尽早找出伤人者。

  “根据残留的玻璃碎片,我们怀疑是一款酸奶的瓶子。”该工作人员称,该酸奶并不常见,线下实体商店没有出售,“只在网络上买得到。”

  据该工作人员透露,高空抛物是当前高楼层小区中比较常见的现象,也是物业管理中,比较棘手的问题。“我们楼梯、楼道等多个公共场所都贴有禁止高空抛物的提醒,但仍然屡禁不止。”

  律师观点:

  难以确定实际侵权人,应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刚认为,高空抛物致人损伤,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考虑本案情况,难以确定实际侵权人,相应的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应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郭刚称,如果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除外,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郭刚认为,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高空抛物现已入刑,如果查清实际侵权人,实际侵权人可能承担刑事责任,面临被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等刑罚。”郭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