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记者从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获悉,我省近日发布第4号省总河长令,决定在全省开展幸福河湖建设,力争2025年建成一批先行先试的幸福河湖,到2035年全省规模以上河湖城镇建成区段总体建成“安澜、生态、宜居、智慧、文化、发展”的幸福河湖。

  第4号省总河长令中提到,开展幸福河湖建设就是通过提升河湖保护治理成效,进一步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的关系,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人水和谐的生态环境、健康安逸的生活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幸福河湖的建设过程中,第4号省总河长令特别提及,要坚持完善河湖管护体制机制,以河湖长制为抓手,不断提升河湖保护和治理水平,着力实现全面强化、标本兼治、打造幸福河湖的河湖长制3.0版。

  据了解,第4号省总河长令还公布了我省建设幸福河湖的主要任务,包括——

  着力提升水安全保障水平,重点城镇、重要河段达到国家防洪排涝标准;

  严格管控用水总量和效率指标,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现水资源合理调配,保障河湖生态流量;

  强化河湖管护,严格涉水空间管控,河道生态岸线占比达标,加强水源涵养区保护修复,维持河湖生态廊道功能,保持水生生物多样性;

  加强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考核断面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营造清洁美观、亲水便民的环境;

  挖掘传承弘扬蜀水文化,增强传播力和影响力;

  强化科技创新,大力提升河湖管护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实现生态价值转化,助推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