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四川省政府官网发布消息称,四川近日印发了《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对道路营运驾驶员在道路运输经营性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程、运营服务规范等行为实行量化管理。
《办法》明确了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的适用范围是持有四川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驾驶客货车辆从事道路运输营运活动的驾驶员,或持有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以下简称“外省籍营运驾驶员”)驾驶四川籍客货运输车辆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营运活动的驾驶员。
《办法》规定,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累积记分考核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20分,从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分别为:20分、15分、10分、5分、3分、1分。此外,营运驾驶员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营运驾驶员同一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符合两个以上记分情形的,按照较重情形予以记分。
在计分管理方面,《办法》提出,对营运驾驶员的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与记分应当依法同时执行。此外,记满20分的外省籍营运驾驶员列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风险名单”。
《办法》自12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综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