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绕城高速上,一男子驾驶车辆多次变道别车,阻碍后车行驶,最终导致两车追尾。成都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该男子处以行政拘留14日的行政处罚。

  7月10日晚上,成都交警六分局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两辆小车在绕城高速发生行车纠纷,导致两车追尾。

  交警部门侦查发现,当日20时29分,王某驾驶号牌为川A5***Q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绕城高速内侧接待寺立交桥路段,鲜某驾驶川A3***N由第二车道突然向道路最左侧的第一车道变道,并行驶至王某前方。王某认为鲜某强行变道的行为影响其驾驶安全,于是加速变道至第二车道,然后与鲜某所驾车辆并行,同时摇下车窗责骂鲜某。鲜某被责骂后,迅速超越王某,并变道至王某所驾车辆正前方,突然刹车减速。之后,鲜某多次通过变道阻碍王某正常行驶,最终导致两车追尾。

  ▲两车追尾现场

  12日上午,成都交警六分局依法传唤鲜某和王某至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处理。经查,鲜某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追逐、拦截对方车辆,引发交通事故的行为系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且情节严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鲜某处以行政拘留14日的行政处罚。同时,民警对王某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也依法作出处罚。

警方提醒: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在日常驾驶中,每一位驾驶人员都应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时刻做到冷静克制,不做“路怒族”、不开“斗气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行车纠纷,当持相互尊重的态度,以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若因“路怒”挑衅而发生行车纠纷,既动口又动手,必然“两败俱伤”“得不偿失”。

  红星新闻记者 闫晓峰 图据成都交警六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