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刘珩
近期,四川各地深入开展动火作业突出风险隐患检查,要求在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场所等禁火区内,开展涉及电焊、气割、电钻等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动火作业有何风险?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防火监督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以电焊切割为例,其具有高温、炽热、易燃、飞溅的特点,若是操作不慎、防范措施不到位,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
无证焊接、未审批作业,现场无安全措施堆放大量可燃物……连日来,全省消防救援部门曝光多起违规动火施工作业典型案例,望相关单位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严格落实动火施工作业相关安全规定。
案例一:江油一工人违规焊接引发火灾,被行拘十日
7月21日,绵阳江油市青莲镇一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发生火灾,所幸扑救及时,火灾未造成严重损失及人员伤亡。
江油市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发现,工人王某在进行焊接作业时,因操作不慎导致除尘厂房内除尘传送带、除尘管道着火,引发火灾。调查中,还发现王某在动火作业中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也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随后,消防部门将涉嫌违规人员和火灾调查证据材料移送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案例二:巴塘一男子无证电焊作业,被行拘两日
7月19日,甘孜州巴塘消防救援大队在巴塘县夏邛镇检查时,发现工人何某某施工中违规动火动焊,其本人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现场堆放大量可燃物却无安全保护监管措施及安全员。监督执法人员责令现场停工,并联系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人依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施工人员何某某予以行政拘留两日的处罚。
案例三:平昌一男子无证气焊引发火灾,被行拘十日
5月18日,巴中市平昌县新华街东段一干洗店发生火灾,所幸扑救及时未造成严重损失和人员伤亡。
平昌县一男子无证气焊引发火灾,男子指认事发现场。(巴中消防供图)
经平昌县消防救援大队火调人员调查,工人徐某某在无氧气切割设备操作许可证、无相关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使用氧气切割设备切割废旧干洗机,烧红的螺丝掉落至地面引燃地面可燃液体导致火灾。
消防部门将涉案人员和火灾调查证据材料移送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徐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知识多一点:
与动火作业相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而上岗作业,责令该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或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指示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或过失引发火灾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