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一女子彭某在网上与一男子徐某相识后恋爱同居,期间男方支付6.6万元彩礼,但在后来相处的过程中,女子觉得两人不合适,主动提出解除婚约并自愿返还全部彩礼,由于她迟迟未退还彩礼被男方起诉。8月5日,红星新闻获悉,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判决女方退还彩礼6.6万元。

  徐某是四川安岳人。2022年4月,徐某与四川南充女子彭某通过网络相识,并于次月确立恋爱关系。2023年1月,徐家给付彭家彩礼6.6万元。但在后来的相处过程中,彭某觉得徐某不是自己理想的男朋友,之后提出解除婚约,自愿返还徐某给付的6.6万元彩礼,并于2024年1月出具字据一张。字据中载明:“因女方彭某不愿意继续这段婚姻,愿意返还彩礼六万六,过年先还三万,剩下三万六,一年内还清。”不过,徐某按约将彭某送回后,彭家并未按承诺返还彩礼,而是以没有资金为由要求延期给付。

  事后,徐某将彭某父女起诉到顺庆区人民法院。司法文书显示,彭某父女二人均为到庭参加诉讼。不过,彭某在法院对其的电话询问中称,仅收到原告现金支付的彩礼65800元,且在婚前与徐某同居生活近两年时间。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系婚约财产纠纷,婚约属我国民间婚俗,是男女双方以订婚或结婚为目的的事先约定,订立婚约的男女按照民间婚俗会有给付货币或实物的一些财务往来,该给付是附订婚或结婚目的的赠与。本案中,原告为与被告彭某结婚而支付彩礼6.6万元,并提供了彭某书写的愿意退还彩礼的字据为证,被告彭某虽对收取彩礼的金额有异议,但未提出相应的证据予以佐证,故法院对原告要求彭某返还彩礼6.6万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日前,法院判决彭某父女退还徐某彩礼6.6万元。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