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陈静

  9月4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廉洁四川”发布一则贪腐案例,其中透露了诸多细节,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原副主任张小勇,开餐馆、入股蔬菜公司 ,当“影子股东”入股8家公司,借他人之名大肆经商敛财。

  “我把人生的每一笔账拿出来算了一下,才发现收的那些钱、犯下的那些错都不值得……”呆坐在办案场所的张小勇,经过组织的教育挽救幡然醒悟,发现自己苦心经营的双面人生和妄图兼收的“鱼”与“熊掌”,皆已成为昨日黄花、凋零殆尽。

  开餐馆、入股蔬菜公司

  借他人之名大肆经商

  张小勇,男,汉族,1974年2月生,四川中江人,1998年6月参加工作,200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德阳市旌阳区农业局农经股股长、农经管理站站长,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小勇出生农村,从小家境贫寒、饱尝生活艰辛,走上工作岗位后,对权力和金钱的渴望愈发强烈。

  “看到身边的朋友、同学做生意的比较多,日子都过得很好,有时候比较自卑,好像挣得到钱才能抬得起头。”在这种价值观的驱使下,学会计专业出身的张小勇,很快想到了通过帮人做账的方式赚钱。

  2009年,张小勇利用开展农经工作的优势,以表兄冷某名义,与老乡向某某注册成立财务咨询公司,由向某某出面经营从事会计核算业务。张小勇升任区农业农村局农经股股长后,发现当时村级“三资”管理不规范,一心一意想发财的他“敏锐”嗅到了借机生财的商机。他一边提出把村级“三资”收归乡镇统一做账,一边又利用职务便利,为其入股的公司承揽到部分农业合作社、乡镇的会计核算业务,从中分红得利。

  随着职务的提升和权力的增长,越来越多的商人看到了张小勇手中的权力和“资源”,纷纷进行“围猎”,主动邀他入股。

  2020年,某农业科技公司老板唐某,主动邀请张小勇入股。满脑“生意经”的张小勇,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唐某请求,成了唐某的“合伙人”。为了照顾自家“生意”,张小勇违规将某农业项目信息,提前透露给唐某,并帮助唐某成功中标。事后张小勇获得“分红”10万元。

  深知党员干部不能经商办企业的张小勇,为了掩盖自己入股经商的事实,在经营“生意”时均以他人名义代持股权,自己则隐匿幕后操纵“拉生意”。2013年,张小勇与社会人员周某、王某某共同出资开设餐馆;2018年,以其妻子名义入股某专业合作社;2021年,以其嫂子名义入股某蔬菜生鲜公司,甚至还肆无忌惮印制自己作为4家企业负责人的名片对外发放。但凡职权所能触及到的领域,他都力图分一杯羹,大肆扩张自己的“生意版图”。

  经查,2009年至2023年,张小勇共借用他人名义入股8家专业合作社及涉农企业,从中“分红”达80余万元。

  想方设法插手项目

  将涉农项目资金占为己有

  面对各项涉农资金的落地到位,张小勇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如何用好资金,助推乡村振兴、服务群众,而是想方设法插手项目,利用职务之便将涉农项目资金占为己有。

  2021年,旌阳区争取到了省级秸秆补助项目,在基础建设、秸秆回收利用、农机购置等各个方面均有相关补助资金。张小勇把目光盯在了秸秆补助上,利用负责该项目的机会和信息优势,再次以向某某名义,成立秸秆回收利用专业合作社,想方设法套取国家补助资金。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必须先自筹资金投资并完成建设,再凭资料和相关票据审核验收后,方可申领补助。担任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小组副组长的张小勇“运筹帷幄”,采取赊账的方式,先行搭建简易彩钢棚,后安排向某某伪造项目建设资料,向农业部门申报补助资金。一番操作下,当年的秸秆基础建设项目顺利通过审核和验收,35万余元的国家补助资金“巧妙”流入了,他与向某某共同编织的“利益口袋”。

  一心向“钱”

  大肆收取“好处费”

  颇具“生意”头脑的张小勇,一边利用职权“照顾”自己的公司,一边帮助其他商人老板谋取利益并收取“好处费”。

  2013年,某信息技术公司中标旌阳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项目,时任区农业局副局长的周某(已另案处理),授意张小勇旁敲侧击中标公司拿点好处费。周某分两次收受中标公司负责人龙某某18万元,并将其中9万元分给张小勇。

  拿到“好处费”的张小勇也不忘“投桃报李”,在项目实施中帮助龙某某顺利推进工作。一来二去,张小勇与龙某某也成了“合作伙伴”。

  2016年,旌阳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全面铺开,某公司中标后,项目进度和质量均达不到标准。已担任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的张小勇,想到了“合伙人”龙某某,直接让中标公司与龙某某开展三方合作。为了感谢张小勇,龙某某为其送上了10万元。之后,张小勇又力荐龙某某所经营的公司,成功中标该区某测绘项目,为此张小勇又“赚得”10万元。

  体会到“油水”的甜头,张小勇开始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在与向某某的交往中,他不仅将其视为公司合伙人,更是将其变成自己的受贿中间人,台前幕后搭档合作、敛财谋利。

  2016年,一次饭局上某花生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王某某向张小勇提出,想申请专业合作社补助项目资金,张小勇示意王某某先提供申报方案和相关资料,看是否符合条件。在王某某表示自己对做资料没有经验时,张小勇“顺理成章”推荐了自己与向某某合伙开办的会计公司。很快,经过张小勇公司“包装”的项目通过了评审,60万元补助资金顺利拨付到王某某的专业合作社。为了表示感谢,王某某将其中10万元通过向某某转送给了张小勇。

  此外,张小勇还在种子销售、采购招标、项目实施等方面为他人提供便利,从中收取“好处费”达80余万元。

  2023年5月,张小勇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德阳市旌阳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9月,张小勇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4年1月,张小勇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综述材料来自四川省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廉洁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