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9月29日上午举行的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省法院院长王树江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任免案,
免去:
李秉国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用才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维秋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杨清明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三庭庭长职务;
魏庆锋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蒋军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袁均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庭长职务;
张杨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杨鲁静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吉家涛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唐嘉君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副庭长职务;
胡东蓉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文霁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朱珠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峥嵘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洲的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程媛媛的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杨敏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维秋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晓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杨清明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张杨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副庭长;
杨鲁静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吉家涛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唐嘉君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程媛媛为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