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任紫鑫 绵阳观察 郭超英
堰塘被承包,村民想抽水抗旱保苗竟然被禁止?一边是抗旱保苗保障农业生产,一边是堰塘承包人的渔业生产,应该优先考虑哪一方?
近日,绵阳市三台县网友欧阳先生在“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问政四川”上反映,今年连续干旱,村民育的油菜籽苗很多都不发芽或长势不好。村民为了抗旱保苗,用微型水泵在原本属村集体的堰塘抽水喷洒,但遭到承包人禁止,说不能用泵抽水保苗,只能挑水灌溉。情况到底如何?川观新闻记者现场走访调查。
金石镇寨山村事发地,左边为油菜地,右边为堰塘。郭超英 摄
当事人讲述
人在外地 因担心家人遂在问政平台留言
9月29 日,川观新闻记者致电留言人欧阳先生,其称人在深圳,通过电话讲述事件缘由。
据描述,他家住三台县金石镇寨山村10社,由于常年在深圳务工,很少回家,家中只有父母,且都已过70岁。他们虽身体硬朗,但父亲患有“三高”,为实时关注家中情况,于多年前就在家中安装了多个摄像头。
9月25日晚8点左右,欧阳先生通过摄像头长时间未发现父母踪迹,电话久未接通,让他很焦急。待父母回电话后,他从他们口中了解到,此前在白天从堰塘抽水喷洒新撒下的油菜籽苗,被堰塘承包人即该社社长阻拦,并被告知不允许从堰塘抽水灌溉,只可通过挑水灌溉。因不想再次与承包人产生争论,且堰塘就在家门口不远,他的父母才选择晚上去抽水灌溉。
欧阳先生得知消息后,因担心父母真的挑水身体经不起折腾,或者在天黑时抽水劳作出现摔倒等意外,便在问政平台留言,提出疑问。
现场还原
原来是一场误会
9月30日早上,川观新闻记者来到网友描述的事发地,三台县金石镇寨山村。在欧阳先生家中,记者看到房屋内外均装有摄像头,客厅的电脑屏幕实时显示他家周围动态。家中停放着两辆电动三轮车,抽水灌溉用的水管还放在车上。其父母二人虽已年过七旬,但声音洪亮,身体不错,平常都会种一些应季的农作物和蔬菜。
事件所描述的堰塘,则距他家门口仅约10米。所需灌溉的油菜地紧邻堰塘,约260平方米,并与其他村民的油菜地连片。
当事人油菜地。任紫鑫 摄
“今年连续高温导致干旱,很少见。”欧阳先生的父母介绍,他们于9月11日种下油菜籽,按照经验,只要简单喷洒,地里保证湿气,油菜籽就能存活发芽。但是今年连续高温导致地里干旱,油菜籽不发芽或长势不好,“要保证油菜籽苗存活,不得不通过堰塘取水灌溉。”
记者了解到,欧阳先生在抽水之时,相邻油菜地的村民都会请他们把连片的菜籽地一同浇灌。他们认为都是乡里乡亲可以帮忙,并没有收费。抽水机的功率只有72V,通过电动三轮车的电瓶发电,也不是长时间持续抽水,不会对堰塘水量有过多影响。
那么,欧阳先生留言说的“承包人称只可挑水抗旱不能用泵抽水保苗”,是否真有此事?
对此,承包人欧阳清春解释,他看到对方长时间通过水泵抽水,担心水位下降,影响其他村民引水灌溉。双方在沟通中情绪激动,才出现矛盾,并非真的不能抽水灌溉。同村村民董燕琼也表示,没有听说要求大家只能通过挑水保苗。
保苗还是保渔业经营?
合同明确规定优先保障农业生产
三台县是农业大县,金石镇寨山村共有183户480余人,几乎家家以农业生产为主。
“近年来,除了基本的农业种植以外,很多人开始承包起了鱼塘搞多种经营。”金石镇副镇长李德龙介绍,该村共有60多口堰塘,有三分之一承包出去,几乎是本地人承包,“但承包合同都明文规定,保障农业生产永远是第一位的。”
堰塘承包合同。任紫鑫 摄
记者查阅堰塘承包合同发现,该合同甲方为寨山村10社,2023年2月签定,合约期8年,承包金额21600元,乙方(承包方)一次性缴清。
合同表明,甲方有权监督堰塘的放水管理工作,农业生产用水由甲方统一安排放水,未到水位线乙方无权干涉。同时,在乙方责任中也明确规定:乙方在承包期内,若遇特大干旱,只保证农业生产,不保堰塘的水产品。
据承包人欧阳清春介绍,他所承包的堰塘约3000平方米,水深1.5米,池塘中现有鲫鱼、草鱼等常规淡水鱼3000斤左右,价值大概3万元。但作为社长,他并不是担心抽水影响鱼种生存,他希望存水量能满足全村所有灌溉需求。“如果持续干旱,储水出现问题,将影响明年的春种育苗。”
寨山村党委书记杨发洪认为,此事主要在于堰塘承包人与当事人在沟通中言语有不妥,并且情绪激动,才产生了一场误会。对此,双方当天在现场也认可这个说法。
30日,经过前一日的大雨,寨山村不少地里的菜籽苗已经露出了新芽。“要是早点下这场雨,可能就不会有这场误会了。”欧阳先生父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