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查获首例侵犯本土地理标志商标侵权案
近日,宣汉县市场监管局对达州市某米业有限公司因侵犯了“宣汉桃花米”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对其作出了责令停止侵权,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该局近年来查处的外地企业侵犯本地所属商标专用权第一案。
该局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行动中,在对县城某超市检查时发现,其售卖的“桃花米”来自达州市某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产品外包装显著位置印有“宣汉桃花贡米字样”,经与商标所有权人核实,该企业未获授权,涉嫌侵犯“宣汉桃花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决定立案调查。
经查,该公司未经“宣汉桃花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擅自在其生产的大米包装上印有“宣汉桃花贡米字样”,且其商品绝大部分不是来自“宣汉桃花米”划定种植片区,其行为严重误导消费者,经营者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宣汉桃花米因其产地特殊,素有“贡米”之称,因其表面光滑,米粒细长,煮出的米饭芳香滋润爽口,倍受消费者亲睐,产品远销陇西、重庆等地。2015年被国家检疫总局授予的“原生态产品保护标志”, 2016年获得中国十大大米区域公用品牌,2018年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做优做强现代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宣汉桃花米”品牌特色农产品,2017年宣汉县政府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划定了产地保护范围,“宣汉桃花米”地理标志商标由县农技站统筹管理使用,目前只授权“宣汉峰桃米业”等3家县内粮油企业使用。
近年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品牌建设,特别是涉农品牌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重点打造了“宣汉桃花米”、“宣汉脆李”、“蜀宣花牛”等地理标志品牌,目前全县共有地理标志商标6件,占全市总量的三分之一。创建品牌难,保护品牌更难,随着宣汉桃花米、宣汉脆李、蜀宣花牛等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知名度日渐显著,加之该县高新企业的快速发展,正原玻纤、迈科隆、巴人酒业等企业所拥有的专利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在其行业领域占有明显优势,切实保护其知识产权成为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工作,此次案件的查处,无疑具有里程碑意义。
(来源:宣汉县委宣传部 图文/张平 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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