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开学了~

  你家的孩子上补习班了吗?

  最近,一篇文章《贫穷限制了想象力!家里没个上学的,根本不知道补课有多贵!》刷屏了!

  “年轻时不理解为什么孩子要花这么多钱,自从补课后才明白。”儿子就读高一的胡女士说,“一对三补数学或英语两个半小时至少1000元,大课200多元,每个月都要上万的补课费。”她说,一开始在陪孩子补课间隙还去咖啡馆坐坐,后来变成连杯奶茶也舍不得喝。“我和孩子爸爸都精简了自己的开销,全力以赴供孩子。”

  沈阳的张女士最近给小学五年级的女儿报了一个国学班。学费一年1.6万元,一次性交清,每周两个半小时,如果因自身原因缺课费用不退。张女士说,现在“国学热”,这个班在沈阳小有名气,尽管费用昂贵,家长还是趋之若鹜,托了人,还得通过入门考试才报上了名。除了国学,周末、假期的补课内容还包括奥数、英语、声乐、美术、羽毛球……每年各种补课费约6万元。

  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统计,2016年沈阳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7444元,也就是说,这个孩子仅补课费就相当于当地一个成人的年收入。

  半月谈记者了解到,相比以传统升学为目标的补课,以出国留学等为目标的补课费用更是惊人。“送孩子赴美上高中,她花了数百万”,一张网络流传的由“Steve妈妈”提供的图表显示,仅孩子出国前参加英语培训(一对一外教辅导)一项的费用就高达85万元,还不算培养冰球等所谓与国际接轨的爱好的花费。

  教育机构教师特别是“名师”水涨船高的收入,也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培训机构的丰厚利润。诸葛学堂发布的一则“征婚!大语文老师!年收入155-240万!高!富!帅”的帖子显示,这位老师税后年薪超过百万元,还不包括任何期权、股权及奖金等,令人瞠目。

  为什么这么多家长

  前仆后继地带着孩子补习呢

  家长列举了几点理由

  1

  校外机构培训“应试”技巧

  不报班怕掉队

  校外培训机构的高强度培训、大量做题、提前教育、全民奥数等模式,培训学生的“应试”技巧,正裹挟家长带着孩子拼命抢跑,形成了家长们你追我赶的焦虑感。

  王女士为正在上初中的儿子报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课外培训班,对此,王女士很无奈,因为孩子的同学几乎都报了课外班,“独善其身”很可能掉队,其实,这也是大多数家长的担忧。

  2

  将培训结果与招生入学挂钩

  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也是大家反映强烈的问题。

  张先生自从女儿进入四年级后,就给孩子报了多个“坑班”,据称在“坑班”只要能通过考试就能被名校预录。而李女士虽然知道校外“奥数”等培训对自己孩子所在学区的小升初帮助不大,但依然给孩子报了名,因为“中学的分班考试要考这些内容,不学就会进差班”。

培训机构外面等孩子的家长▲培训机构外面等孩子的家长▲

  3

  个别教师在课堂上有所保留

  除了上述这些乱象,还有个别在校中小学教师在课堂上有所保留,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这些教师将更多精力放在校外培训班,在学校课上不讲课,到校外培训机构讲,鼓励学生参与自己开办或任教的补习班。

  对于愈演愈烈的校外补课现象,近日,教育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决定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治理任务主要是什么?

  治理工作有什么分工和步骤?

  我们一起来了解↓↓↓

  四部门将全面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坚决治理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有安全隐患、无证无照、‘应试’倾向、超纲教学”等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6类突出问题。

  ▼

  一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二是对无证无照(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机构,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责令其停止办学。

  三是对无证有照的,指导其依法依规办证。

  四是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学科)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五是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六是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据悉,与专项治理同步,教育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制订促进校外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意见,就设置标准、审批登记、培训内容、日常监管等作出明确规定,部署各地结合实际,加快构建良好教育培训秩序。

  教育部还提出了“十个严禁”纪律

  要求全国中小学严格落实

  ▼

  一、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二、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三、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四、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五、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六、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七、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八、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在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九、 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十、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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