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一位何姓负责人补充说,罚款是用来奖励给举报有人忘记取车钥匙的人,举报人可以是小区业主,也可以是物业的巡逻保安,每一笔罚款都会在业主群进行公示。

  一位电动车业主表示,如果到时候实在要交罚款,一二十块钱也无所谓,但大多数业主的心态是:“去物业拿车钥匙的时候,给他们说说好话就是了,应该不会被罚款”。

  “有些业主对通知没得意见,但是也有业主质疑,说物业没有权利罚款。”小区一位不愿具名的业主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事后,有业主将此事发到网上,引发网友讨论。

  业主唐先生说,因为该小区是还房小区,很多居民以前的生活习惯就是,骑车回家直接把车子停在楼下,不取车钥匙也无所谓,毕竟是自己熟悉的地方。现在虽然集中住进了小区,但是很多业主没有改掉以前的习惯。包括唐先生的家人,曾先后两次忘记拔车钥匙,最后还是物业人员巡逻时发现后帮忙取下的。

  “物业公司的人员确实很尽心尽责,每天晚上都打着电筒在小区里巡逻。”唐先生说,物业公司入驻小区是为业主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而不是惩罚业主。

  幕后

  保安平均每月“捡”5把车钥匙

  长安九期还房小区是一个拥有3000多住户的大型小区,目前已经入住1700户左右。据物业部门粗略统计,每晚停在小区内的电动车、摩托车不下于2000辆。

  2015年底,物业公司入驻小区后,曾发生过几起电动车或摩托车被盗的事情。60多岁的老赵是小区住户,也是物业公司聘请的保安,每天晚上,他都会打着手电筒在小区内巡逻,“从去年10月我被调到这个位置,我至少交了60把钥匙(业主忘记取下车钥匙)到物业公司,如果我不去下来,车子被人盗了,他们(业主)又要说我们巡逻不到位”。

  叫停

  因部分业主反对已被物管叫停

  四川助民律师事务所律师廖丹表示,物业公司针对忘取车钥匙的电动车、摩托车业主进行罚款,其本身的出发点没有恶意,但方式欠妥当,这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而物管也不具备罚款的主体资格。

  “其实我们也知道,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对业主进行罚款,当时也就是想通过这个创新的规定,让业主们主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上述何姓负责人说,发布罚款通知后,发现有部分业主提出反对意见,物业公司便主动叫停了这份通知,罚款规定并未真正实施。

  该何姓负责人说,不过因为这件事,业主们也确实提高了防范意识,至少这几天,物业保安在巡逻时没有发现有业主忘记拔车钥匙的情况。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王超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