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德放在首位

  对学术、业绩、经历造假

  “一票否决”

  此次改革中,品德被提到了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

  《实施意见》提出,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品德特别是职业道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突出政治品格,造就又红又专、全面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用人单位将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等品质。

  还将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告别“一刀切”

  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

  不作统一要求

  《实施意见》中提出,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与此同时,将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分系列修订职称评价标准,实行基本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创造性,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

  不再“唯论文”

  专利成果、教案、病历等

  将成评价依据

  将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作论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可将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作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