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境外疫情输入持续加大

  成都海关采取了哪些措施?

  成都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叶卫翔表示:

  一是密切跟踪疫情,及时开展风险研判。密切跟踪国外疫情的发展,多渠道全方位收集各种疫情信息,结合入境航班旅客舱单数据,及时开展风险研判。按照“一机一方案”,有针对性地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精准施策、科学防控。

  二是强化入境航空器的卫生检疫。对来自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以及入境时卫生检疫申报异常的航班,全面实施指定机位登临检疫,提前排查有发热等症状人员及密切接触者,分类处置。对可能受到污染的航空器实施消毒处理。

  三是切实落实“三查、三排、一转运”检疫措施。“三查”就是对入境人员100%实施健康申明卡核查、红外体温监测筛查和口岸现场医学巡查。“三排”就是对“三查”中发现的有症状、或来自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或接触过确诊病例等人员,严格实施流行病学排查、医学排查和实验室检测排查。“一转运”就是对通过“三查”“三排”后,判定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症状人员和密切接触者“四类人员”,一律按照有关联防联控机制落实转运等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四是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在地方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领导下,成都海关与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健全信息共享,畅通口岸病例转运等机制,配合地方政府完善入境人员全流程健康监测和防控管理,共同织牢成都口岸疫情防控网,严防疫情输入。

  叶卫翔表示,“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为全国海关防控疫情跨境传播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叶卫翔表示,希望广大出入境旅客在出入境时一定要如实、完整、准确填报健康申明卡,并配合海关做好体温监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等各项卫生检疫措施,这既是对本人和家人健康安全的保护,也是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不要怀着侥幸心理逃避海关检疫。

↑机场内,入境人员进行检疫检测↑机场内,入境人员进行检疫检测

  面对境外疫情输入的严峻形势

  四川省卫健委采取了哪些措施?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宋世贵表示:

  第一是“输入关”。省卫健将协同做好卫生检疫工作,把好输入关。

  密切关注境外疫情的动态,加强分析研判,随时掌握国外发生疫情国家(地区)的风险等级,加强与海关、交通、民航、铁路等部门的对接,主动为海关、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等提供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等专业技术人员支撑,严守疫情输入关,确立遏制输入疫情传播蔓延。

  第二是“监测关”。加强排查和发现,把好监测关。

  把社区(乡村)排查和医疗卫生机构监测发现作为摸清境外入(返)川人员的重要措施,加强境外入(返)川健康申报政策宣传,大力推广“四川群防快线”,动员辖区群众主动发现和报告,充分发挥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第一守门人”的作用,进一步强化社区(乡村)首诊负责制,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的管理,特别注重询问就诊人员的境外旅居史,对境外入(返)川人员开展核酸检测,最大限度发现病人和感染者,最大限度减少传播。

  第三是“隔离关”。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把好隔离关。

  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境外入(返)川人员原则上均要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从低风险国家和地区的入(返)川人员,经评估后可以居家隔离观察14天;密切接触者常住地为病例所在市(州)的,由该市(州)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常驻地为省内其他市(州)的,由病例所在市州发函协查;常驻地为省外的,由省疾控中心负责发函协查,并及时掌握追踪到位的有关情况。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监测和核酸检测,一旦发现病人和无症状感染者,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第四是“救治关”。规范开展集中医疗,把好救治关。

  继续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转运工作要求,将所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时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集中规范开展诊治工作。在严格出院标准的同时,做好患者出院后的健康管理工作,治疗一例管好一例,阻断疫情传播,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