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当事车辆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证,驾驶员高某也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运输涉嫌违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条,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将涉事车辆暂扣处理。

  据悉,日前,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颁布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近期,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下发《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执法监管的通知》,要求成都各(区)市县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总队相关直属大队从即日起在成都市范围内全面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执法监管和执法工作,重点打击无危险货物运输许可非法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行为,并强化行业内教育引导,规范危险化学品托运、承运、车辆运输等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的违规行为,配合属地应急、公安、经信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做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综合治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