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吴冰清

  自4月21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宣布在全国开展“一盔一路”安全守护行动以来,全国范围内安全头盔需求呈爆发式增长。

  日前,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发出头盔用品市场销售行为的提醒告诫函,要求各生产、经营者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严禁相互串通、趁机涨价;严禁不履行价格承诺、价格欺诈。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存储周期,囤积居奇,造成市场供应紧张,扰乱市场秩序。

  同时,各生产、经营者在自主定价领域,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保持头盔市场正常价格水平,并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此外,各生产、经营者应加强价格自律,强化诚实守信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矛盾纠纷。相关行业协会不得组织合谋统一价格、不得限制生产销售数量,组织操纵市场价格或分割市场,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要积极引导经生产、营者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记者了解到,自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有关市场、经营者应对可能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认真审视并立即整改。同时,成都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及时办理涉及头盔生产、经营等投诉举报。一经查实,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