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钟晓璐
5月24日,封面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成都两名村干部因骗取财政专项资金被判刑并处罚金。
2017年,成都大邑县晋原街道开展“砖瓦一条街”淘汰关闭整治工作,具体分为窑口拆除、粘土清运、裸土覆盖三项。这项整治工作资金来源为县财政专项资金。
期间,时任大邑县晋原镇马党总支书记的张某某、时任大邑县晋原镇马村委会主任的晏某某共谋后,利用协助晋原街道开展整治工作的职务之便,骗取专项工作经费共计人民币16.8万余元。
其中,在窑口拆除工作中,二被告人骗取专项工作经费人民币9.2万元,张某某分得3万元,晏某某分得5.6万元,剩余的6千元由二人分给其他村干部。
在粘土清运工作中,两人又采取虚报清运方量和单价的方式,骗取专项工作经费3.8万余元。在裸土覆盖工作中,二被告人采取虚报人工、机械工时的方式,骗取财政资金3.8万元。
2019年4月,大邑县监察委员会根据交办线索对本案进行初步核实,张某某、晏某某到案后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并上交了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某、晏某某身为受国家机关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应当依法处罚。
最终,晏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张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