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陈松
记者6月19日从省纪委监委网站获悉,日前,经成都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鲜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鲜樱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正确履行职责;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
鲜樱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成都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鲜樱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