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刘某

  同样是在凌晨,交警六分局在高新区某路段设卡检查时,刘某某驾驶车牌为川AA***4号大众牌小型轿车行至检查点时,民警发现其有饮酒驾驶嫌疑,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刘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26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在现场驾驶员刘某某对测试结果无异议。依据《道法》相关规定,交警六分局依法对刘某某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2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的行政处罚。

  据统计,行动当天,交警六分局共查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3起、醉酒后驾驶机动车1起。交警提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拒绝酒驾,安全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