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该车驾驶员才某,当日下午在与朋友聚餐时饮用了大量白酒和啤酒,乘车回到家中后,接到妻子电话要其外出接她回家。此时他没有选择打车或者代驾,而是直接驾驶号牌为川A11***的红色轿车外出。才某开车行驶到二环路南三段7号门前路段停车时,被执勤民警发现。经过鉴定,才某的血样酒精浓度为(202.8±6.9)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在调查中,民警发现这不是才某第一次醉驾。在今年3月18日晚上10点,才某还是驾驶这辆号牌为川A11***的红色轿车在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与火车南站西路交叉路口被民警查获,同样也是涉嫌醉酒后危险驾驶机动车。在第二次醉驾时,才某的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吊销,本人也仍处于取保候审期间。

  经现场照片、执法记录仪视频资料、监控视频资料、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才某在驾驶证吊销情况下,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涉嫌危险驾驶罪。

  11月27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才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据了解,成都交警将继续按照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工作部署的相关要求,强化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及交通事故预防的力度,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同时,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年末将至,各种聚会增多,切勿酒后驾车,确保出行平安。

  封面新闻记者 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