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西部(成都)科学城人力资源协同创新行动计划》出台,就人力资源协同提出一系列全新举措。

  成都市公安局也在《关于贯彻落实<中国西部(成都)科学城人力资源协同创新行动计划>的通知》中提出,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在成都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后,可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落户。申请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相关政策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落户。

  近日,成都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做好职称入户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相关条件、流程等进行了明确。

  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通知》,经现用人单位审核并推荐,同时满足以下年龄、职称、参保条件的市外户籍人员,可申请办理职称入户认证。

  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年龄方面,年龄45周岁以下;

  职称方面,按照国家、省、市职称有关政策规定,经过评定、以考代评等程序,取得经职称管理权限部门(人社部门)核准的中级职称及以上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除国家人社部、四川省人社厅授权在蓉央企或国企直接发放的职称证书外,其它企业发放内部使用的职称证书不属于本申请办理范围);

  社保方面,经办时为成都市用人单位有效参保人员,且最近12个月由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参加基本社会保险。

  需要哪些材料?

  首先,要有用人单位同意推荐的《成都市引进人才(职称)认证申报表(职称入户专用)》,申请表可在“成都人才网”的“表格下载区”下载打印后填写;

  第二,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三代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原件;

  第三,要有本人有效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表复印件1份;职称评审通过的文件复印件1份。取得国家规定“以考代评”方式的中级职称(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翻译和卫生技术系列),需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家人事考试中心或行业部门专网上查询确认的网络截图1份;

  第四,非成都市本级或各区(市)县人社(职改)部门发放的职称证书,还须提供人社(职改)部门授权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复印件,并提供核发证书的单位联系电话(座机)或官方网络查询方式;

  第五,成都市参加基本社会保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