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的邱先甫先生是一名80岁民营企业家,在成都最繁华的商业街春熙路有一栋大楼,截至目前,该处房产价值数亿元。除此之外,他曾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自己的资产有十多亿。不过,两年内,这位企业家先后收到57岁的妻子田女士提出的两次离婚起诉。
刚刚,红星新闻记者从邱先甫代理律师朱界平律师处获悉,在邱先甫妻子田女士提出第二次离婚起诉的一审判决中,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判决邱先甫胜诉。金牛区人民法院认为,为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民事权益,挽救双方的婚姻家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判决不准予田女士与邱先甫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