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

  2021年01月31日16时57分许,在成都高新南区新通大道检查点,唐某某驾驶车牌为川A·B***3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因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被交警六分局四大队民警秦欢挡下。随后,民警按照《道法》规定对驾驶员唐某某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案例四:

  2021年01月30日21时26分许,在成都高新南区天府五街检查点,芮某某驾驶车牌为川A·B***0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因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被交警六分局三大队民警许明生挡下。随后,民警按照《道法》规定对驾驶员芮某某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案例五:

  2021年01月31日13时30分许,在成都高新南区天府大道与天府三街交叉路口检查点,郭某驾驶车牌为川A·D***5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因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被交警六分局一大队民警梁雨挡下。随后,民警按照《道法》规定对驾驶员郭某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成都交警六分局民警提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道法,文明出行。成都交警六分局将持续严查道路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常态化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纠治,全力维护有序、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道路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