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

  2021年1月15日20时20分许金堂县交警大队巡逻时,在金堂县韩滩大桥文化街口挡获一辆闯红灯的渣土车。民警依法对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依法对其机动车驾驶证记6分。金堂县交警大队约谈该车所在企业的法人代表及实际车主,宣讲相关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要求企业负责人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案例三:

  2021年01月31日10时22分,成都交警六分局民警在成都市高新南区新通大道检查点,发现孙某某驾驶车牌为川A·K***3重型普通货车闯红灯。随后,民警按照《道法》规定对驾驶员孙某某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依法对其机动车驾驶证记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