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3月9日电 (李强强)灵活就业人员因疫情缓缴了2020年社保费,需要补缴吗?待遇会受影响吗?原来在单位参保,现为灵活就业,之前缴纳的养老保险怎么算?近日,成都市人社局通过其政务微信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灵活就业人员因疫情缓缴了2020年社保费,需要补缴吗?待遇会受影响吗?

  根据《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第五条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原来在单位参保,现为灵活就业,之前缴纳的养老保险怎么算?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养老保险权益可以累计计算。

  参保人原来有单位,后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前后的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累计计算,不管您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

  自己缴纳社保,需要哪些条件,准备什么资料?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就近的社保基层网点办理或在“成都社保”微信公众号线上办理。

  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处于中断缴费状态)的成都市户籍人员,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年满60周岁后户籍从市域外迁入成都市的,满三年可办理初次参保。只需携带本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属地的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或所属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保基层网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