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0个“江鲜”8个假,成都严把长江禁捕关

  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长江禁捕,一方面要禁止捕捞,一方面也要管住市场。

  自2020年9月起,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及成都市天然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在成都全面启动,而目前正在开展的“春雷行动2021”中,“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也是七大执法子行动之一。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对各类违反长江流域禁捕决策部署的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饭店招牌上的“河鲜”“江鲜”字样被抹去,菜单上的“长江野生鱼”被拿掉,电商平台上再也搜索不到“野生江鲜”,电鱼机、超声波捕鱼器等被收缴……3月18日记者从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截至目前,成都已责令整改餐饮单位710家,立案查处相关违法案件37件。

  借野生鱼的噱头揽客 成都责令整改餐饮单位710家

  “中华鲟88元/斤”“功效:清热解毒、补虚下气、美容养颜”……在成都郫都区一家餐饮店的菜谱里,竟然出现了中国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郫都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经过前期摸排后,在2021年2月9日,对该餐饮店进行了突击检查。

  店内,有标示为“中华鲟”的活鱼4条,但该店无法出示“中华鲟”的进购票据、水产品检疫证明文件,也无法说明供货方的详细信息。执法人员现场对这4条涉嫌为中华鲟的活鱼予以现场查封。2月26日,经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水产研究所鉴定,4条“中华鲟”均为俄罗斯西伯利亚鲟和史氏鲟的杂交鲟,该店涉嫌虚假宣传,正在接受调查处理。

  在高新区一家餐饮店,也是类似的“套路”。菜单中的“长江刀鱼”实际是“仔鱼”,所谓的“鲜活河豚”,其实是从青石桥市场购进,而商家同样无法相关的购进凭证和供货商资质。

  记者了解到,消费者花大价钱吃到的所谓野生鱼、长江鱼,大多数都是人工养殖的,几乎10个“江鲜”8个假。

  在“春雷行动2021”中,成都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排查,督促市场主体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指导店招、菜单和标签标识规范用语。截至目前,成都共检查农贸(批发)市场3505次,商超3348次,餐饮单位32281次,发现未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的餐饮单位710家,采购、加工制作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餐饮单位51家,已责令整改完毕。

  涉渔经营单位全覆盖检查 已立案查处相关违法案件37件

  向非法捕捞说“不”。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专门成立了“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及成都市天然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针对食品经营、网络、广告监管等重点环节,聚焦重点场所,紧盯重点平台,严格落实“八个严禁”。

  在监管环节,成都市场监管部门不仅严把市场准入关,设立“绿色”通道,对名称、经营范围涉及“河鲜”、“水产品”等事项的市场主体进行快速变更,还对成都的水产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及食品经营场所进行梳理并加强监管。

  网络平台也不是法外之地。在此次行动中,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也将网络订餐平台纳入重点监管范围。除了引导、督促平台自查外,还利用第三方自建的成都网络交易监管大数据服务平台和依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增强涉网问题排查能力,实行动态监测,对交易平台设置屏蔽“长江鱼”“野生河(江)鲜”及发音相近关键词进行定期监测。

  为加大“长江禁捕”联合执法行动的力度,成都各区(市)县市场监管执法部门对辖区涉渔经营单位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全市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共出动执法人员15197人次赴水产经营户、餐饮单位、超市、菜市等点位开展“长江禁捕”专项市场检查。截至目前,成都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共立案查处“长江禁捕”违法案件37件(其中立案37件,结案15件),罚没金额2.2万元。

  落实“红黑榜”制度 让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还将进一步完善部门间联动协查工作制度,加强与属地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的协同配合,理顺合作机制,及时移送案件线索,共享监管信息。

  与此同时,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还将在“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中进一步落实“红黑榜”信息公示制度。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成都信用网及时公示、公开经营者(服务者)违法处罚信息、消费投诉重要信息、典型案例、消费常识等,持续推进违法涉渔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该负责人介绍,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还将对涉及长江禁捕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投诉办理情况建立台账制度,开展督办督查,实行一案一帐、一案一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