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快点停车!我要从这下车!”4月8日13时35分许,司机刘某福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崇州市街子古镇客运站出发到成都市茶店子客运站,行至三环主道时,坐在副驾驶的男子要求停车。

  当刘某福表示公司规定不允许中途下客时,副驾驶男子开始情绪激动地推搡和大声吼叫他,甚至还伸出一只手向客车的方向盘抓去。

  见状,后排座位一名乘客起身上前制止他这一危险行为,却遭到其无端殴打、辱骂。刘某福见状后,为保障车内人员安全,立即将客车驶入茶店子客运站,而这名乘客也随即迅速下车。

  事件发生后,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立即指定交警二分局进行办理,并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宣法处靠前指导,提前介入案件侦办过程,及时调阅前期相关证据材料,以涉嫌妨害安全驾驶罪立案侦查。同时,派出精干法制人员,全程指导交警二分局对该案进行侦办,依法传唤当事人邹某伟到分局接受调查处理。

  经查,犯罪嫌疑人邹某伟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和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之规定,涉嫌妨害安全驾驶罪。目前,邹某伟已被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依法刑事拘留。

  成都交警提示

  乘车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请广大市民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管理好自己的情绪,遵守相关规则,文明安全乘车。公共安全无小事,成都交警将依法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