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什么是“按月提取还贷”?

  答:“按月提取还贷”是指职工办理了住房贷款,可与中心签订按月提取协议,以委托并采取“直冲本息”或“定额提取”的方式,按月使用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的提取业务。

  本中心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中本中心公积金贷款部分)采取“直冲本息”的方式,其他贷款采取“定额提取”的方式。

  四、“直冲本息”与“定额提取”有什么区别?

  答:“直冲本息”是指按月将当期应偿还的本中心公积金贷款本息,从签约职工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中直接抵扣,不足的差额部分从还款账户中补扣。

  “定额提取”是指按月将定额提取金额,转到职工本人的签约卡或指定的本人正常I类储蓄账户中。

  五、办理“按月提取还贷”业务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商业贷款的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可办理“按月提取还贷”业务。

  六、“按月提取还贷”具体如何办理?

  答:职工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月提取协议办理“按月提取还贷”。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通过成都公积金中心线上渠道(手机APP)自助办理;线上不能获取信息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职工有异议的,则须职工临柜提出申请,经中心审核通过后可办理签约。

  七、办理“按月提取还贷”业务后,从公积金账户取出的资金是到还款卡还是到公积金卡?

  答:办理本中心公积金贷款“按月提取还贷”业务后,将从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中直接抵扣贷款本息,不会将资金转到职工的银行卡中。

  办理商业贷款“按月提取还贷”业务后,定额提取金额转到职工本人的签约卡或指定的本人正常I类储蓄账户中,若该账户不是贷款还款卡的,需由职工自行转入贷款还款卡中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八、已签订按年委托提取协议的职工,如何转换为按月提取协议?

  答:已与中心签订按年委托提取协议的职工,需先将按年提取协议解除,再重新签订按月提取协议。

  为实现职工“按年协议”转“按月协议”无缝对接,确保提取资金足额到账,已签订“按年协议”的职工需转签“按月协议”的,建议在当年按年委托提取到账后,再办理解约转签。

  九、租房提取有什么变化?

  答:租房提取由“每季度提取一次”调整为“每月提取一次”,租房提取额度暂未调整。

  十、限制多套房提取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答:仅针对通过按揭或全款购买新房以及再交易住房的购房提取,不包含还贷提取。自2021年10月8日起,职工申请时近五年内已办理过2套及以上住房购房提取,或当前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产权的,不得再申请第3套及以上住房购房提取。

  据悉,以上成都公积金新政均将于今年10月8日起正式实施。成都公积金中心近期还将出台关于缴存、提取、贷款三个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明确政策调整后操作层面各种细节问题。网友可密切关注我们的最新报道,也可关注成都公积金中心官方微信账号“成都住房公积金”或拨打成都公积金中心客服热线028-1232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