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 王型芳

  9月1日上午,成都住房公积金最新修订的政策发布,涉及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相关的政策调整,引起广大网友关注。

  哪些业务可以按月提取?限制多套房提取具体怎么规定?针对网友关心的热点问题,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出最新回应解答。

  一、哪些业务可以按月提取?

  答:将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前结清贷款后提取业务办理次数从五年内只能提取一次变成五年内每月都可提取一次,将还贷提取业务办理次数从每年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将租房提取业务办理次数从每季度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提取更为便利,且有助于职工提取利益最大化。

  二、新政执行前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能否提取首付款?

  答:如果是新政执行前(2021年10月8日前)已受理的公积金贷款不能以该套住房办理业务购房提取。2021年10月8日后向本中心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可用于支付该套住房的首付款。

  例如,张三账户余额8万元,2021年10月20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公积金账户余额中有3万元用于计算贷款额度,另外的5万元未用于计算贷款额度。因此,在贷款发放后,张三可申请将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5万元账户余额提取用于支付该套住房的首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