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成都互联网法庭首次扩大管辖案件范围 

  打造互联网领域司法改革“四川品牌”

  1月1日起,成铁一院(成都互联网法庭)集中管辖案件增至11类。这是成都互联网法庭成立以来,首次增加集中管辖范围。此前,成都互联网法庭集中管辖成都、德阳、眉山、资阳四市辖区内8类互联网案件。首次扩大集中管辖案件范围有何深意?管辖案件种类增多对法庭发展又将带去怎样的影响?围绕上述问题,记者采访了省高院、成铁中院、成铁一院相关负责人。

  增管辖范围推动数据安全等新兴领域权益保护

  2021年12月28日,省高院印发了《关于成都市、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辖区内互联网案件集中管辖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补充通知》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成德眉资4市辖区内新增3类案件由成都互联网法庭集中管辖,成铁一院互联网案件的上诉法院为成铁中院。据悉,新增的3类案件分别是“互联网域名权属、侵权及合同纠纷”“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纠纷”“法律规定的机关、有关组织提起的互联网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据省高院研究室副主任李照彬介绍,“互联网域名权属、侵权及合同纠纷”的具体案由为“网络域名合同纠纷”“网络域名权属、侵权纠纷”。李照彬解释,该类案件性质上属于知识产权纠纷,但属于互联网法庭集中管辖范围。

  据了解,2019年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作了界定,大体分为两类:一类属于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网络领域的延伸;另一类属于网络领域特有的、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最高法修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专门列明了‘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已在案由确定上将网络不正当竞争与传统知识产权切割清楚。”李照彬分析,将“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纠纷”纳入集中管辖范围,有利于突出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网络属性”“技术属性”,确保《反不正当竞争法》新修订条文的正确统一实施。

  新增的“法律规定的机关、有关组织提起的互联网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可谓是一大亮点。据李照彬介绍,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与《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检察院提起的普通公益诉讼案件之间的案件存在明显区别,“互联网公益诉讼多聚焦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人工智能、大数据安全、英烈和特定未成年人保护、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互联网侵害公益领域,具有发案快捷、传播广泛、影响虚拟的特点”。

  李照彬认为,依托成铁一院设立的成都互联网法庭集中管辖此类案件不仅能与公益诉讼机关共同推动个人信息、人工智能、数据安全等新兴领域权益保护,同时能通过良好互动,稳步打开工作局面,构建全方位、一体化的互联网公益诉讼保护格局。

  应经济发展当好互联网空间依法治理“孵化器”

  及时回应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成铁中院副院长钟欣告诉记者,成都互联网法庭扩大管辖范围,让人民群众能够便捷获取各类信息、办理各项诉讼业务,打通了司法便民的“最后一公里”。

  谈及管辖范围变化对法庭的重要意义,钟欣说:“给法庭赋予了更大的管辖空间,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进一步解释,成都互联网法庭要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互联网审判的新期盼,当好互联网空间依法治理的“孵化器”、互联网司法规则制定的“试验田”,为四川数字经济依法治理贡献法院智慧。

  扬制度优势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保障

  钟欣透露,成都互联网法庭将在三个方面着力,为西部地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保障。

  积极探索互联网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新模式。成都互联网法庭将发挥中西部地区唯一跨区域集中管辖特定互联网案件的制度优势,找准服务国家战略和党委工作大局的突破口、着力点,为探索互联网案件管辖新模式提供“四川模式”。

  着力塑造互联网审判品牌。针对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域名权属等重点领域开展前沿探索,成都互联网法庭将扎实推进审判精品工程,以审理具有填补空白、树立规则、先导示范意义的互联网案件为目标,打造具备标杆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实现以司法裁判定标尺、明边界、促治理,打造互联网领域司法改革“四川品牌”。

  全力培育互联网审判专业人才。成都互联网法庭将继续加强理论素养与业务技能培训,提升适应新管辖的能力本领;加强与省内外知名高校协作共建,建立专业化审判咨询专家库,确保案件审理效果。

  成铁一院副院长李西川表示,成都互联网法庭下一步将推动打造立足四川、辐射西部、影响全国、面向世界的国际化一流法治创新和法律服务高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