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3月1日开始实施的重磅新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新增了很多内容,其中一条明确规定: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最长可“休眠”3年。而3月9日,成都首家办理“歇业”的企业出现了!

  就在今天,成都某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先生来到彭州市行政审批局,一脸无奈地说:“因公司受新冠疫情影响,加之原材料、人力成本上升,企业成本增加,目前经营困难,只能注销公司了”。

  窗口工作人员立即告知陈先生,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如果企业只是因为暂时困难停止经营,可以选择先办理歇业备案登记,待公司能够重新营业后再恢复经营。

  陈先生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立即向窗口提交了歇业登记备案材料,用时不到10分钟,彭州市行政审批局商事登记科就为该公司现场办理完成歇业备案登记手续。

  歇业登记制度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有力举措,申请歇业登记并不意味着被注销,而是“停机保号”,给陷入困境的市场主体提供了介于注销和正常营业之间的第三种选择,让市场主体有了更合理、更低耗方式生存的路径。

  市场主体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停止营业,给发展困难的企业提供喘息休整的机会,代企业保留市场主体资格,其企业名称、商标、专利等信息均可以保留,不会因此通过公司住所无法联系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因为擅自停业而面临吊销风险,最大程度保证了企业经营的连续性。

  那么,哪些市场主体可以办理歇业?市场主体如何办理歇业?点击下图快来了解。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供图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供图